我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28日讯 “五一”假日将至,济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商场价格行为的提示劝诫函。全文如下:
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商场价格行为的提示劝诫函
全市相关运营者:
2021年“五一”假日将至,旅行出行等消费需求会集开释,为规范节日商场价格次序,营建诚信文明和诣的价格环境,实在保证人民大众度过安全吉祥的节日,济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规范节日期间商场价格行为有关事项提示劝诫如下:
一、我市各级商场监管部门将要点加强节日期间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防疫物资商场价格巡查查看,对客运、旅行、住宿餐饮、文娱、泊车收费等要点范畴的价格监管,严查奇货可居、哄抬价格、价格诈骗、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实在保护“五一”期间商场价格次序安稳。
二、各相关运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产品和服务施行明码标价的规则》《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则》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疫情期间有关价格方针,遵从公正、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准则,做到依法运营、诚信运营,自觉保护商场价格次序和大众利益。
三、各相关运营者要增强法治认识和社会职责感,实在承担起社会职责,不得运用“五一”消费需求增加之机,大幅进步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的出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伪造分布提价信息,推进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坚决根绝歹意炒作、打乱商场经济次序等违法行为。
四、各相关运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则,不得以虚拟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实行价格许诺、虚伪降价、虚伪扣头等诈骗行为进行促销,不得运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言语、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顾客进行买卖。
各相关运营者应当展开公正有序竞赛,不得勾结提价、独占商场价格,行业协会或许其他单位不得安排运营者彼此勾结,操作商场价格。
五、各旅行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相关优惠、减免办法,并在明显方位进行公示,不得有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强行出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一起要着力规范景区内一切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运营,禁止欺客、宰客,净化旅行商场环境,促进旅行消费。
六、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保护交通客运商场的价格次序,禁止超越政府定价私行提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明等违法行为产生。执行好严重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方针,各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公司、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关闭区域内运营者要做好产品及服务价格明码标价作业。各泊车场要在车辆进出口夺目方位建立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单位、收费时限、收费规模、车辆类型、计费单位、收费规范、收费根据及投诉告发电话等内容。
七、自本提示劝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相关运营者要仔细对照上述提示劝诫要求,依法依规展开自查整改。商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将社会反映激烈、大众重视度高、被重复投诉告发的运营者列为要点巡查查看目标,对其价格行为施行要点监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经过新闻媒体揭露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大众对运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告发。
济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